借阅期限调整提示发布时间:2023-05-17
尊敬的读者: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为了让公共图书资源服务更多的读者,天津图书馆已于2023年2月发布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书刊文献外借期限恢复至30天,借期内可续借1次,期限为30天。
再次提醒广大读者关注您的还书日期,合理安排时间到馆还书。
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咨询电话: 022-83883636
(新闻来源: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