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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三馆”免费开放方案确定
发布时间:2011-04-13

  继2008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后,本市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也将开启“免费大门”,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记者从市文化广播影视局了解到,目前,天津市文广局和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天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街乡镇文体中心(文化站)免费开放方案》,本市各级文化部门和相关单位正制定详细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迅速推进各项准备工作,努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三馆”免费开放从时间上将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年底之前,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和天津市群众艺术馆等市级公益文化设施,16个区县的29个公共图书馆、18个文化馆和209个街乡镇文体中心(文化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第二步,2012年年底之前,天津美术馆建设完成并免费开放,同时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第三步,巩固提高阶段,在免费开放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文化设施利用率,让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三馆”免费开放之后,广大群众能从中得到哪些实惠?记者了解到,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将免费开放;将健全与“三馆”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三馆”原有部分收费项目将被取消,如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自修室使用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室)存包费,同时举办系列讲座、培训及全市性大型读书活动等延伸性公益服务。文化馆(群艺馆)将免费提供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基层文艺骨干培训和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则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此次还对出租公共文化设施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要限期收回。

  文化部门将以免费开放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做到“免费但不降低服务质量”,形成一流的硬件设施,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社会影响;将注重广泛吸纳、及时处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文化服务项目,使免费开放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推动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是党的十七大关于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具体实践,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手段,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积极行动。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闻来源:《天津日报》2011年4月13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