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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发布时间:2009-02-23

  为加速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江西省近日出台《江西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规定服务人口为150万以上大型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应不少于135万册,服务人口为20以上中型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应不少于24万册,服务人口为1万人以上小型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应不少于2万册。
  《标准》规定,公共图书馆应设立少儿服务部(室)。设区市公共图书馆少儿服务部(室)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馆舍总建筑面积的10%,区县馆少儿服务部(室)应不低于20%,并应位于馆区一楼。鼓励设区市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同时,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应不少于70小时、设区市图书馆不少于60小时、区县图书馆不少于56小时,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书刊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应在42小时以上。各级图书馆少儿服务部(室)每周开放时间应在38小时以上,其中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全天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