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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免滞纳金 借13年的书还了
发布时间:2009-06-10
两天半时间,收回图书1884册,仍有近4万册图书流失未归东莞图书馆呼吁:让图书馆的书尽早回家吧
东莞图书馆自新馆开馆以来,馆藏图书在维持较高流通率的同时,也存在相当一部分图书超过借书期限仍未归还的现象。据统计,截止2009年5月15日,东莞图书馆有超过借阅期限100天以上,至今仍未归还的图书4万多册。其中,3400多册超期长达10年左右。
为鼓励读者尽快归还该部分图书,5月28日至5月30日,东莞图书馆举办了“让图书馆的书早日回家——超期图书滞纳金免除日活动”。
短短两天半的时间,直接参与读者达1572人,读者归还超期图书达1884册,其中更是回收了2本超期长达13年,以及3本超期长达9年的文史图书,活动效果十分明显。
其中一位读者,一口气将15本超期100天以上的图书归还,如释重负地说:“这下轻松了。以前没还书的时候,每次在家看到它们,心里都觉得很惭愧,不好意思。但还书,又担心要交很多滞纳金。”
在这里,需要提醒读者的是:图书馆的滞纳金是有限额的,每本书最高不超过10块钱,不会超过读者证的押金。如果读者不归还超期图书,就无法退证并取回读者证押金,个人利益将蒙受损失。
因此,为了保证读者个人的利益,同时也让更多人分享公共知识财富,我们在这里代东莞图书馆向全体市民呼吁:让图书馆的书,早日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