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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丨天津图书馆开展“百年奋斗再出发 同城百话新征程”专题系列访谈(四)
发布时间:2022-06-02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了让每一个儿童都能安全、幸福的成长,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组织开展了“关爱儿童 预防拐卖”儿童反拐宣传活动。活动邀请专业律师,从相关法律法规方面解读拐卖儿童犯罪,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反拐工作,增强社会各界防范拐卖儿童犯罪的意识,最大限度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拐卖儿童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240条明确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犯罪通常有哪些形式?
拐骗和贩卖是最常见的犯罪形式。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以下情形也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
●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240条第二款规定(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
●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具体包括: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近年来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出现了哪些新的特点?
团体作案
假装孩子亲人,虚构“家庭矛盾”要带走孩子,吸引群众围观。团体其它人员则假装围观群众,假意劝说,伺机帮助抢夺孩子。
主动出击
●假装路人搭讪,骗取个人及孩子的信息。
●假装路人,夸赞孩子太可爱了,想要抱一抱,从而抢走孩子。
●假装外地人问路,故意让家长给自己带路,等到了偏僻无监控的地方就抢走孩子。
事先预谋
长期跟踪目标,了解其详细信息,等到合适的时机,或扮演成宝妈搭讪,或等其到达偏僻的地方下手抢夺孩子。
家长如何防止子女被拐卖呢?
事前防范
●绝对不要将孩子交给陌生人,即使是医护人员,包括做检查的时候,家长也要随行。
●保护孩子的个人信息。
●带着孩子走路时要保持孩子在里侧。
●不要独自带孩子到偏僻人少的地方。
●约定只有家长和孩子才懂的暗语。特殊情况时只有说出暗语,孩子才可相信来人。
●教会孩子辨认和记忆警察、军人、保安等人员及号码,但有时候犯罪分子会装扮成警察、军人或保安,所以遇到这类打扮的人主动搭讪时也要提高警惕。
●告诉孩子遇到陌生人搭讪要立即跑向人群或者最近的商家、店铺内。
事后紧急措施
●面对孩子疑似被拐,务必立即报警。根据有关规定,接报儿童失踪或被拐报警,警方会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协助家长进行寻找。若有线索表明有被拐卖嫌疑的,警方将立案进行侦查,并不需要超过24小时。
●寻找孩子时,采用“十人四追法”:东南西北4个方向各有一人,2公里以内,沿大路寻找;4个人前往附近火车站寻找,防止孩子被带往其他城市;1人报警;1人留在原地等候。

●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孩子打电话回来的机会。
●利用网络,发布微博寻人、网贴寻人、微信寻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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