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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开展2016 年“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9
各分支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图书馆,各设计院系,各创客团队和社会公众: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被列为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 100 个重大工程及项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古籍保护工作,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与中国图书馆学会联合主办 “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广泛征集创意设计作品。
一、主办单位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国图书馆学会
二、时间
2016 年 4 月 23 日-5 月 23 日
三、参赛资格
各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图书馆员、古籍保护与保存工作者、设计创意专业人员及学生、社会大众和相关单位及人员等均可参与。参赛人员年龄应满 18 周岁。
四、大赛评委
本次赛事评委应具有多样性,包括古籍专家、设计专家、设计院系、创客团队等。
五、赛制和奖项
(一)本次大赛拟设置古籍海报、文化产品、多媒体和其他设计等四个竞赛单元,设置大赛特别奖 1 名,各竞赛单元分别设立金奖 1 名、银奖 2 名和铜奖 3 名。
(二)奖项及奖励

六、参赛办法
(一)总体要求:参赛作品应围绕中华古籍元素开展,体现中华传统文化魅力和创新精神,同时应具有可实现性。本次大赛创意元素于 4 月 13 日起在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发布。参赛人员可免费利用发布的古籍创意元素进行海报、文化产品、多媒体等设计创作。亦可围绕其他图书馆古籍文献资源进行自由创意。无论任何形式的作品,都应提交作品相关的图片,格式应为 jpg(颜色模式:RGB)、png。
(二)作品提交时间:2016 年 4 月 23 日至 5 月 23 日。
(三)参赛渠道:全体参赛单位和人员均须通过中国图书馆学会网站中国图书馆学会会员管理与服务平台“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频道参与比赛。
(四)海报设计要求
1.规格:海报宽 0.8 米、高 1.2 米;
2.格式:提交作品的格式应为 jpg(颜色模式:RGB)、png;
3.提交途径:应通过“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平台直接提交。
(五)文化产品设计要求
1.文化产品设计应具有可实现性;
2.提交作品效果图或设计图即可;
3.格式:提交作品的格式应为 jpg(颜色模式:RGB)、png;
4.产品类型不限,包括艺术品、文具、服装、生活用品等各类产品设计。
(六)多媒体设计要求
1.格式:格式应为 MP4 和 FLV 两种格式;
2.清晰度应不低于 1080p;
3.多媒体类型不限,包括动画、微视频、短片等。
4.时长:无时长限制。
5.提交办法:应上传至优酷等公共网络视频平台,并在“我与中华古籍”创客大赛平台直接提交观看、下载 URL 地址。
(七)其他设计作品相关要求游戏、培训教材等电子化作品须提供使用或观看、下载的URL 地址。
七、评奖
大赛评审委员会将在全部参赛作品中评选特别奖及各竞赛单元金、银、铜奖,评奖工作将于 2016 年 8 月开展。颁奖仪式将于 2016 年 10 月 25-28 日中国图书馆年会期间举办。
八、参赛作品展示
(一)主办方将选拔部分参赛作品,于 2016 年 6 月在全国部分地区图书馆展出。
(二)特别奖及各竞赛单元金、银、铜奖作品将于2016年中国图书馆年会期间展出。
九、版权
所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联系人:吴悦
电 话:010-88545652
电 邮:wuyue@nlc.cn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6 年 4 月 1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