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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读者
发布时间:2011-10-20

         亲爱的读者朋友:
         天津图书馆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免费为读者办理天津图书馆读者证,明年天津图书馆的文化中心馆开馆后,将与天津馆的复康路馆和海河教育园馆(新馆)共同为社会服务。三馆将以先进的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管理系统为核心、以RFID(无线射频)技术为手段、以优质、高效、方便、全新的服务模式向读者提供文献资源服务;三馆将实现通借通还,“读者一证在手三馆通走”。与之相应,我馆的借阅规则、办证规则也将相应进行调整。现将我馆新的办证规则的主要内容、过渡期的办证办法及现有证种的相关事项敬告读者,请读者根据本人意愿及需求相应地进行选择。
         一、办证通则
         为实现公共图书馆有限的文献资源为公众公平之享用,办理本馆外借证实行身份证号准入制,即:一个身份证号只能申领一张外借证(其它可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外籍护照、军人证亦同)。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分为中文文献外借证、中外文文献外借证及少儿文献外借证三种,三证种间可相互转换,但谢绝兼办。读者申领本馆外借证只需交纳相应证种之押金,无需交纳工本费及服务费。本馆外借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读者只需免费注册即可重新使用。
         二、新证申领规则
         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系指未曾在我馆办理过任何种类的借阅证的读者首次申领的新证。新证自明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
         1.中文文献外借证:读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自行办证;持其它有效证件的读者需在人工办证台口办证。此证限本人使用,可外借馆藏中文书刊5册。
         2.中外文文献外借证:读者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交纳押金500元,即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自行办证;持其它有效证件的读者需在人工办证台口办证。此证限本人使用,可外借馆藏中文书刊5册、外文图书1册。
         3.少儿文献外借证:此证需由少儿读者(1-15岁)家长凭少儿读者户口册,填写少儿读者相关信息并交纳押金50元,即可在人工办证台口办证。7岁及以下的少儿读者须在家长陪护下,在少儿文献借阅室阅览文献并可外借馆藏中文少儿书刊2册;8-15岁的少儿读者无需家长陪护在少儿文献借阅室阅览文献并可外借馆藏中文少儿书刊2册。
         三、过渡期办证办法
         过渡期办证办法系指今年10月18日至12月31日时间段内复康路馆的办证办法。
         1.该时间段内读者如确需新办证,仍按现行的办证规则办理相应种类的借阅证,服务期限仍为一年。一年期满,读者须在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规则办理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
         2.该时间段内正在使用的证种到期,读者又有续期之要求的,仍按现行之续期规定办理,服务期限仍为一年。一年期满,读者须在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规则办理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
         四、现有证种的相关事项
         1.读者正在使用的借阅证:仍按我馆现有的借阅规则为读者服务至有效期满。期满,读者须在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规则办理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
         2.我馆过往的其它各类证种:建议持有此类证种的读者,明年1月1日起,在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新证申领规则办理新的天津图书馆外借证;对于持有此类证种又确需在过渡期内利用本馆文献资源的读者,须在办理注销此证手续(无欠费、欠书记录,退押金等)后,按照过渡期办证办法办证。

天津图书馆
201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