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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资讯》丨第15期
发布时间:2026-07-25
惠民新政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特岗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特殊工种,是指按照原劳动部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目录确认的工种。设立特殊工种的企业和企业特殊工种岗位(以下简称特岗),应经省级原劳动行政部门确认。
第五条 特岗审核工作,按照个人申请、企业或存档部门申报、区人社局审核的程序开展。
第八条 申请人提出特岗审核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二)在审核年度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
(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四)具有从事特岗工作经历,并已在“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中备案。
第九条 申请人应于办理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至少前一个月(以下简称申请月)的5日以前,提出特岗审核申请。其中,单位职工向所在企业提出,灵活就业人员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审核申请书》(附件3);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 经核实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其从事特岗工作经历:
(一)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且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温工作,且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的;
(三)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且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的。
原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从事特岗工作年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经核实符合从事特岗工作经历认定条件的,负责核实的企业应在车间、厂房、食堂等职工工作场所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4),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核实(含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受理申请的企业或存档机构将申请材料退回本人并告知理由。
第十五条 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在本区门户网站或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附件8),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审核(含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申报企业或存档机构并告知理由。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和企业、存档机构应当如实申报从事特岗工作情况,并对真实性负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企业,由市人社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采取伪造档案、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申请办理特岗审核的,一经查实不予审核认定,涉嫌欺诈骗保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对具有事业单位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经历申请人的特岗审核,参照本办法执行。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不再设立企业特殊工种。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内容节选)(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文字号:津人社办发〔2026〕19号;发文日期:2026年7月8日。)

惠民公告
我市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实施方案发布
集成办理 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
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最新联合印发《天津市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实施方案》,推动我市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育儿补贴申领便捷性。
据介绍,我市育儿补贴对象为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本市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育儿补贴申领“一件事”整合育儿补贴申领资格审核、出生医学证明信息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依法被收养的儿童与0—3岁纳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的儿童信息核验、社会保障卡信息核验等5个事项,实行集成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网通办”。
据了解,我市育儿补贴申领事项以线上申请为主,申领人可通过“津心办”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或者直接在微信和支付宝平台搜索“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办理。线下申请需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儿童福利机构应到机构登记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办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为申领人提交申领。
具体申领程序为: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者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在线填写基本情况、提交相关材料;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申请信息的初审;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内容节选)(来源:《天津日报》2026年5月12日第2版。)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本市整合优化相关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城镇家庭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整合优化了本市住房租赁补贴相关申请审核、变更、年度申报等操作程序。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方式
申请家庭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申请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查验要件齐全的,在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打印《天津市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表》和《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承诺书》,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程序
承租住房
取得资格证明的家庭,可以按照本市相关规定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租赁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区住建委网签房屋租赁合同,并办理备案。租赁情况符合规定的,予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及划转
住房租赁补贴自签订的租赁合同起租当月开始计发,于次月10日前,划至申请人开立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代扣卡;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划至申请人开立的银行账户。原则上租赁合同到期后停止发放;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家庭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情况的除外。
动态监管
对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不如实、不及时申报家庭情况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申报审核程序的家庭,不得通过市场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
经核查不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条件,或仍符合条件但需要调整其补贴标准的,区住建委向申请人出具《退还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告知书》。
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应当退还违规领取部分的住房租赁补贴,未按规定退还的,区住建委向申请人开具《责令退还违规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决定书》。对拒不履行处理决定的,区住建委可以依法依规向相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源:《今晚报》2026年5月19日第2版。)

购预售商品房可用公积金付首付
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新举措带来四方面惠民优势
购房人同时具备两项条件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一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按揭贷款购买预售商品住房;二是购买的预售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如果购房人及配偶购买的属于纯首套房(即名下无房也无贷款记录),还可同时提取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与以往的提取模式相比,这项新举措具有四方面优势。
一是公积金直接付首付,助力置业安居。以往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先个人筹措首付款资金买房,然后通过报销的模式进行提取,现在可以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首付款,填补自筹资金的不足,降低交易成本。
二是强化代际支持,父母也可提取。符合条件的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发挥家庭资金合力,减轻青年人购房资金压力。
三是贷款银行按需选择,在哪贷款不受限制。购房人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不限于房地产开发商所在资金监管银行。目前,预售商品住房资金监管账户开立在中行、工行、建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开办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其他银行具备条件后,将陆续扩大受益范围。
四是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常算,能贷多少不受影响。购房人办理该业务后,因购买同一套住房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已提取金额部分依然可以纳入贷款额度计算范围,不影响后续贷款。(内容节选)(来源:《天津日报》2026年6月30日第9版。)

政策解读
《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11部门出台了《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三方面、共11条政策。
(一)盘活存量房地产方面
一是积极盘活存量商品房。各区因地制宜用足用好国家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优先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合理调控各类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鼓励住房租赁企业等经营主体多渠道筹集资金,依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
二是加快盘活存量土地。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支持企业通过合理优化设计要求等方式,推进房地产项目持续开发。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收购盘活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发行债券,专项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式回收资金,扩大存量商品房收购规模,实现良性发展。
四是支持租赁住房运营。经营主体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对利用存量商品房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原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二)扩大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方面
一是着力满足刚性住房需求。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鼓励各区面向各类人才、新市民、青年人、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逐步解决相关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是鼓励购买改善性住房。落实国家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于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三)优化供给和服务方面
一是完善积分落户政策。进一步优化积分落户居住指标积分体系,规范积分落户办理流程和方式,促进在本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群体落户安居。
二是优化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实现高效集成办理,进一步提升房地产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三是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提高住房设计、材料、建造、设备以及无障碍、适老化、智能化等标准,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推广力度,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
四是提升居住区配套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居住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交通路网,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配套,着力建设华苑—南站、新梅江、水西、柳林、西站等一批特色宜居片区。
五是加强二手房市场和中介机构监管。推动天津市二手房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加强中介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等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严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内容节选)(来源: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发布日期:2026年4月30日。)

《关于调整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政策解读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缴存基数例行调整,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202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510元,最高不得超过28917元。缴存比例政策保持不变。
四、《通知》的涉及范围是什么?
《通知》适用于我市所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五、《通知》的执行标准是什么?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均应当按照《通知》规定调整2026年缴存基数,按照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照《通知》规定受理、审批相关业务。
六、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单位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新招用职工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在新单位缴存首月的全月应发工资,在缴存额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2.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94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51元。
七、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内容节选)(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日期:2026年7月1日。)

惠民微讯
告别来回跑 户口簿业务线上能办了
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总队获悉,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可以全程网上办邮政寄递到家,省时又省心。
户口簿业务线上办理流程非常简单,先打开微信,在顶部搜索栏输入“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找到对应小程序点击进入;完成登录并实名认证;登录后在首页搜索栏输入“户口簿”,点击搜索,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对应的户口簿补发、换发业务,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所需材料;提交申请后,等待公安机关在线审核(审核进度可在小程序内查询),审核通过后,新户口簿可通过邮政寄递到家,全程无需到场、不用排队。(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5月7日第14版。)

地铁乘车开发票“线上线下、一网通办”
自6月12日起,天津轨道交通乘车发票再推新服务,车站客服中心电子发票开具功能正式上线。
乘客完成购票或乘车后,可前往天津轨道交通各车站[不含Z4线和市域(郊)铁路津静线]客服中心开具乘车电子发票。工作人员核对确认购票或行程信息后,将为乘客提供电子发票领用凭条。乘客只需扫描凭条上的专属开票二维码,根据页面提示完成简易操作,即可成功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将自动推送至预留邮箱,全程便捷高效。
针对使用天津地铁App二维码、人脸识别乘车的乘客,可全程线上自助开具电子发票。同时根据您的需要可以选择新上线的“个性化信息录入”“电子行程单打印”功能,自主录入您的个性化信息,满足日常报销、留存备查等多元使用场景。(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6月12日第13版。)

津医保App上线“智能就诊卡片”
津医保App重磅更新,“智能就诊卡片”功能正式上线。卡片内容会根据用户就医流程实时更新。
通过津医保App挂号后,首页会显示对应就诊人的“就诊卡片”。到院后点击“去取号”按钮,即可完成预约报到(取号)。无需在窗口或自助机前排队,直接前往诊区候诊。
完成报到后,就诊卡片状态实时更新。点击即可查看详细的挂号凭条,了解具体就诊地点、就诊序号。对于已开通排队查询服务的医院,还能随时掌握叫号进度,告别盲目等待。
医生开具处方或检查单后,待缴信息会自动同步至就诊卡片。打开津医保App,点击卡片即可查询待缴费用明细,并一键完成线上医保或自费支付,不用再跑窗口、自助机。
费用支付完成后,就诊卡片会更新为检验、检查、取药电子凭条。用户根据凭条上的信息指引前往对应地点。在已支持全流程无纸化的医疗机构内,无需再打印纸质凭条。(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6月13日第11版。)

车管所周六能办业务了
从公安交管部门获悉,为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从6月13日起,车管所各分所周六正常对外办公(如遇法定节假日另行安排)。其中,滨海分所、自贸区服务站办公时间为8时30分至16时30分;津东分所、津南分所、津西分所、津北分所办公时间为8时30分至17时。如有车驾管业务需要办理,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如有相关业务咨询,也可拨打12123服务热线。(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6月13日第11版。)

天津市儿童医院实施门诊蓝光治疗新生儿黄疸
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大学儿童医院)马场院区新生儿内科正式开展新生儿门诊蓝光治疗服务。门诊蓝光治疗是对符合指征的新生儿在门诊完成评估、照射、监测全流程,白天治疗、傍晚回家,实现治疗与家庭照护同步,破解传统住院光疗母婴分离的痛点。(内容节选)(来源:《天津日报》2026年6月30日第11版。)

不用在医院门口排队等车位了
为缓解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和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和平院区)三家医院就诊患者停车难问题,这3家医院周边停车场已陆续上线预约停车服务,并推出就医专属停车优惠。
“预约慧停”微信小程序怎么用?
用手机搜索微信小程序“预约慧停”,进入后,首页界面上设有“车辆管理”“车位预约”“预约记录”和“注意事项”选项。以胸科医院为例,点开“车位预约”,点击“医院”下方的“前往预约”,选择“天津市胸科医院(和平院区)”即可看到可预约的停车场,西安道停车场的地点、开放时间、车位空余情况、收费优惠标准等信息就自动显示出来了。
截至目前,和平区辖区内,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共六家医院可通过“预约慧停”小程序线上预约车位。(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7月14日第4版。)

温馨提示
京津通勤“上新”啦!
京津冀定制快巴将于5月25日启动试运营,新增北京往返天津市区、滨海新区的4条支线。5月22日15时起,乘客可通过“京津冀定制快巴”公众号或小程序查询具体站点、班次,并完成实名购票。购票后凭身份证刷脸核验乘车,全程便捷高效。
具体线路为:天津华苑⇌北京六里桥、天津站⇌北京副中心、天津生态城⇌北京六里桥、天津张家窝⇌北京亦庄。运营期间,将根据乘客需求和客流变化,动态优化站点与运力。
在天津,上下客站点可与地铁1号、2号、3号、4号、5号、6号、Z4线等多条线路便捷换乘。服务范围涵盖华苑、建昌道、宜兴埠、北仓镇、张家窝、中新生态城及空港经济区等大型居住社区。在北京,停靠站点可与地铁1号、5号、6号、10号、亦庄线无缝衔接,覆盖六里桥、十里河等商区及通州副中心、亦庄开发区。(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5月23日第12版。)

天津站可以托运宠物了
中铁快运进一步扩大“爱宠行”服务范围,天津站也可办理宠物托运服务。
“爱宠行”服务适用于猫、犬类宠物,家庭驯养且健康状况良好,单只体重不超过15千克,肩高不超过40厘米,身长不超过52厘米。
“携宠出行”可同车托运2只合规宠物
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宠物托运”功能查询车票及宠物托运仓位,提供宠物托运服务的车次标注有“宠”字,旅客可线上购买车票并预约“携宠出行”服务。
预约方式:当日12时前,最早可预约次日仓位。当日12时(含)后,最早可预约第三日仓位。每名旅客最多可同车托运2只符合规定的宠物。
“爱宠单独行”需提前2—5天预约
“爱宠单独行”预约方式在原“中铁快运”微信小程序预约基础上,增加铁路12306客户端预约方式。客户可于托运日前二至五天,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或“中铁快运”微信小程序预约并提交宠物相关信息及照片,每名客户单趟列车最多可托运1只符合规定的宠物。预约成功后,旅客或客户需按约定时间携带宠物、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前往出发高铁车站的中铁快运营业部办理托运手续。
所有订单均免费提供2000元基础保险。
如需获取“爱宠行”服务更多信息,可拨打铁路12306和中铁快运95572客服热线,或在铁路12306客户端、中铁快运微信小程序查询。(内容节选)(来源:《今晚报》2026年7月2日第11版。)

遇到机票超售 五项权益要记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民航服务相关管理规定,京津冀消协组织明确,机票超售后旅客享有以下五项核心权益。一是享有法定知情权。航空公司须在购票、值机、登机全环节醒目公示超售处置流程、分级补偿标准。二是特殊旅客享有优先保障权益。出现超售须优先征集自愿放弃座位旅客,严禁强制拒载。老年旅客、孕产妇、残障旅客、未成年旅客,以及需衔接后续航程的联程出行旅客享有优先登机保障权益。三是享有原机票免费处置权益。旅客可在全额免费退票、免费改签当日最早航班两项方案中二选一,航空公司不得收取手续费、差价、服务费。四是享有滞留配套保障权益。因超售导致旅客当日无法出行的,航空公司需免费提供住宿、三餐及机场往返接送服务,因滞留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航司承担。五是享有现金补偿及取证权益。无论自愿弃座还是被动无法登机,旅客均可要求现金补偿,有权拒绝各类非现金替代方案;可现场要求出具超售书面凭证,并留存订单、现场音视频等维权证据。(内容节选)(来源:《天津日报》2026年7月14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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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图书馆(文化中心馆区)四楼西侧
图文:典藏咨询部 陈晴晴
编辑:宣传策划小组 郭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