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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免费开放 天图出三套方案
发布时间:2011-02-19
日前,文化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2011年底之前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昨日,就《意见》的逐步实施,记者走访了本市一些图书馆,对于取消办证费、年度验证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自修室使用费等,已有实施意向,但要实现“零门槛”入馆阅读仍需时日。目前,文化局对此已经进入基层调研阶段。
现状调查
图书馆
仍需缴纳办证押金等费用
昨日,记者走访得知,天津图书馆、天津少儿图书馆、河东区图书馆等,目前仍施行老规定,市民需交纳20元到200元不等的押金以及10元到15元的工本费用以办理借阅证,而后方可入馆借阅图书。另外,几乎所有的公共图书馆都要对借阅者收取10元/年的管理费或者注册费。据各馆办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没有接到减免某项费用的通知,具体从哪天实施还没有定。
最新动态
天津图书馆
三套实施方案正在审核
据天津图书馆副书记张颖介绍,《意见》中要求公共图书馆面对市民开放,取消原有的部分收费项目,天津图书馆按照文化部的统一要求制定了三套实施方案,但这些方案都会涉及财政投入,只是资金多少的问题。究竟哪一套能通过上级部门的审核现在还难以确定,因此不方便公布其中细节,但各公共图书馆肯定要在今年年底前落实免费开放新方案。
河西区图书馆
惩罚性措施或将被保留
“图书馆全部免费开放是国家惠民的好举措,各地图书馆理应遵照实施。但在免费的同时有些惩罚性的措施或许应该考虑保留下来。”谈到《意见》,河西区图书馆办公室于家利老师表示:“这也是出于对馆内藏书的保护。”
多年来,河西区图书馆开放阅读有一套阅览证申请程序,其间借阅押金为50元,办理借阅证的工本费是10元,年管理费10元,过期不还不续借的书,每天要交罚款0.1元。目前该馆正在装修期间,预计在今年6月重新向市民开放。于老师告诉记者,根据《意见》要求,借阅证工本费、年管理费、电子阅览费等将取消。但考虑到要尽可能地保护馆内的藏书,尤其是一些再版率低的老版图书,借阅的押金可能不会取消;另外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广大读者,对超期不还的借阅者,制定的惩罚性滞纳金可能也会保留。
河东区图书馆
免费需要财政跟进支持
河东区图书馆的借阅目前仍执行老程序,办理一个借阅证需要交纳工本费10元、押金20元、年管理费10元。“图书馆的运转需要人力物力,免费需要财政支持。”河东区图书馆办公室韩凤勇介绍,该馆已经接到了《意见》。但要落实《意见》要求还有一个过程,需要等到上级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共同协商制定出实施细则才能进入可操作阶段,但最迟年底前也会有消息。此外,《意见》中对押金是不是要取消未明确规定。很多图书馆普遍认为,押金可以制约部分人借书不还,这样有利于保护馆内图书,不至于大量流失。
市文化局
具体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
据悉,昨日上午,文化部召集各地方文化管理部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也涉及到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的问题。市文化局社文处的丁春丽处长表示,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全面免费开放是文化部和财政部下发《意见》的硬性要求,其中美术馆的全免费要求在2012年年底前实现,图书馆和文化馆的全免费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因此最近启动的是图书馆和文化馆取消多项基本服务费的一系列前期工作,目前已经进入基层调研阶段,相关工作也已安排到各文化馆和图书馆等基层单位。市文化局要求基层单位将情况如实上报,这些数据将成为本市制定具体《意见》实施方案的依据。将来关于各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工作方案确定下来后,还要报送文化部和财政部备案。总之,这一工作已经开始,文化和财政部门会尽快地制定本地区的相关实施方案,最迟要在年底前完成。
相关链接
文化部解读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新政
图书馆办证存包全免费
日前,文化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着重规定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归口管理的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具体举措和保障机制。文化部副部长杨志昨日就这一意见作了详细解读。
杨志说,根据意见,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分为两步走:2011年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2012年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
办证不花钱 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杨志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二是指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向群众提供。
具体来说,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文化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文化站免费开放主要包括: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美术馆
基本展览免费 特殊展览低票价
意见规定,各级美术馆的基本展览实行免费参观。对于少数特殊展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低票价。另外,免费开放范围还包括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级分中心、支中心及基层服务点。
“推进免费开放,是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的前提下,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提供高效、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来,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杨志说。
限期收回已挪作他用设施
杨志说,意见对出租公共文化设施的情况作了明确规定:维护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他用的限期收回。
意见还指出,对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以外的文化服务项目,要坚持公益性,降低收费标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研究推进文化宫等免费开放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杨志说,在推进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基础上,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推进文化宫(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
(新闻来源:天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