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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著作权也要保护公民阅读权
发布时间:2009-11-17
就在公共图书馆国际高峰论坛召开之际,谷歌版权事件在网上炒得如火如荼,这个话题,也引起了很多专家的关注。
早在2004年,谷歌公司就开始寻求与图书馆和出版商合作,大量扫描图书,欲打造世界上最大的数字图书馆,目前,它已完成了约700万册图书的电子扫描工作。但是,由于谷歌没有通报著作权所有者,数字图书馆计划一直游弋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已引发了美国、欧洲范围内的多起版权纠纷。近日,战火则燃至中国。据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10月份公布的数据,我国570位权利人的17922部作品,在未经授权情况下已被谷歌扫描上网,消息一出,全国轰动,作家们纷纷对谷歌说“不”。
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陈力表示,他对谷歌版权事件的具体细节并不是很了解。他强调一个基本问题:一个健全的社会要保证公民著作权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证公民无障碍、公平地获取信息的权利。“在传统时代,法律是比较健全的,但是,今天我们正逐步走进数字化时代,已有的操作模式和方法面临着新的变动,由此产生的问题,需要在争论过程中逐步去解决。在目前新的局面下,由于载体本身发生了根本变化,如何保护著作权又保证公民获取信息的权利,是我们要研究的课题。”陈力说。
陈力表示,在图书馆数字化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分清楚的是,哪些是公共服务行为,哪些是商业行为,“公共图书馆是完全为公共文化体系服务,商业性图书馆有直接或间接盈利的目的,两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需要作出区分。现有的法律保护,我们作出了区分,未来的数字化时代,我们也需要考虑现有的框架,作出区分。”陈力说。
现代人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途径已经逐步转向通过网络,在数字时代到来之际,公共图书馆该怎么做?陈力表示,目前,公益性图书馆正在数字化的方向努力,但由于面临着知识产权的瓶颈问题,从而使得知识和信息很难通过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公民服务。陈力表示,国家图书馆现在的做法是:第一,遵守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第二,积极推动现有的馆藏资源的数字化,积极对外进行推广向全世界免费开放。“主要是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馆藏资源。”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