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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法规有空白 图书期待保护
发布时间:2011-09-23

         零门槛的使用度将图书馆这类公共资源方便千家万户,但这些措施在便民的同时为何却屡遭质疑,也真的被少数人钻了公共资源的空子,怎样把好事不折不扣地做好呢?
深圳图书馆位于深圳的中心地段,自从轨道交通全面铺开之后,日均人流量从原来的六千人剧增至一万两千人左右,高峰期甚至超过两万人。相比于深圳图书馆原本八千人的设计接待量来说,每天都是个挑战。而就着公共资源零门槛的服务理念,虽然在出入口装有门禁系统,但图书馆也并没有重兵把守。

        自从2006年开馆之后,深圳图书馆还增加了多项服务内容,借阅量从2009年的360万到2010年的410万,增加了近14%。但在服务量增加的同时,图书馆的服务人员并没有增加。这使得大多数进入图书馆的读者都得靠自助的形式借书,自觉的个人意识来遵守规则。

       在这种技防有限、人防不足的情况下,是否能够完全地依靠市民自觉呢?深圳大学图书馆张馆长表示,这次偷书被判刑的案例给图书馆界带来不小的震撼。从《刑法》到《治安管理条例》,虽然有专门针对偷窃这方面的条款,但对图书也没有专门注明。

        张馆长还表示,书本无价,十年前的一本一块钱的书可能比现在一百元的书还珍贵。虽然可以参照对文物珍品的保护来制定相应的条款,但最主要的还是需要市民提升文明使用意识,这才是操作性最强的防流失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