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新闻
  • 天图简讯
  • 业界动态
  • 公告栏
  • 媒体报道
  • 活动预告
  • 在线视频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资讯>>天图简讯

让音乐有价值—谈谈音乐作品的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7-11-28

观众

签名留念

赵霞老师

2017年11月18日,天津图书馆“音乐大讲堂”邀请了天津音乐学院基础课部副教授赵霞老师担任主讲嘉宾。赵老师以“让音乐有价值—谈谈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为题,为广大音乐爱好者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

本场讲座从“孙涌智诉王菲侵权案 ”谈起,分为三大部分:音乐作品著作权、音乐作品著作权的现状和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未来。

著作权指作者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属知识产权的一种。著作权保护制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作为印刷特权的保护阶段、与财产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与人身权相联系的保护阶段和版权的国际保护阶段。1886年在瑞士伯尔尼正式签署了《伯尔尼公约》,这是第一个国际版权公约。1952年在日内瓦通过了《世界版权公约》。而后,赵老师为读者们介绍了中国著作权保护的历史沿革。

音乐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作品种类之一,而中国音乐作品著作权当下面临着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执法和司法水平较低、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较低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催生问题日新月异等众多问题。接下来,赵老师就国内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的典型案例为读者们进一步剖析,案例包含“演唱与翻唱—关于<<春天里>>不得不说的故事”、“作曲与编曲—— 《乌苏里船歌》侵权案”、“音乐抄袭—— 《吉祥三宝》与《蝴蝶》纷争”、“王洛宾的‘版权卖断风波’”。

对于音乐作品著作权的未来,赵老师认为应尽快健全并完善法律制度,全面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有力加强监督和审查机制,全面提高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讲座最后,赵老师呼吁“著作权意识高低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标尺之一,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让音乐更有价值!音乐无价,音乐人有价!”在读者们的阵阵掌声中,本场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