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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萍:按人口比例城区面积 规划建设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4-03-12

“作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文化立法近年来也取得了显著进展,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文化立法工作明显滞后,特别是立法层次低、覆盖面不广、基本法律欠缺等问题突出。”杨丽萍代表详细列出了部分她所掌握的关于文化立法的相关数据:截至目前,文化领域仅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5部,占现行法律的1.68%;文化行政法规 30余件,仅占全部法规的4.6%;地方性法规240余件,仅占全部地方性法规的2.8%等。
“由此看来,文化立法总量明显不足,法制层次较低,   基本法律欠缺,总体上相对滞后。”杨丽萍说,未来五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关键时期,迫切要求加快文化立法,迫 切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发展文化、管理文化,特别是在一些文化领域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制定、修改完善等方面,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大力推进,加快立法。
  尽快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出台
文化立法的侧重点应该在哪里?杨丽萍建议,应当抓紧出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条例,积极推进志愿服务条例出台,尽快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出台,研究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  
她举例说,经过多年努力,在我国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已初步建成,但县、区、乡镇、社区、村及各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的公共文化设施仍严重不足,文化服务能力远远不够。  
杨丽萍说,目前,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等已经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抓紧出台,特别是要对按人口比例、城区面积等规划建设公共图书馆及流通点、服务点等作出硬性规定。  
关于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方面,杨丽萍表示,以立法的形式来促进文化产业的管理和发展,主要是为解决文化体制中的部门矛盾、资源浪费、资源抢夺等“内耗”,   按照市场的需求和规律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文化产业促进法》还尚未进入立法程序,建议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杨丽萍还建议说,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议尽快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公益性文化设施等作出要求,同时明确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投入公共文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